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从历史最高峰2002年的约14万人,降至2020年的2.71万人,下降80.6%。
重特大事故起数最多时的2001年一年发生140起下降到2020年的16起,下降88.6%。
虽然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但开始进入一个瓶颈期、平台期,而且稍有不慎,重特大事故还会出现反弹,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因此生产安全法发改了。目的是让企业和个人牢记生产安全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秉承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保护生命安全永远摆在首位。
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20万至2000万元,提高到至30万至1亿元。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事故罚款数额由年收入的30%至80%,提高至40%至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的规定要求,在陆家镇开出首张“罚单”,主要是该企业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主要存在机械伤害、火灾事故、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风险。
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各个部门的安全员们开展安全生产法考核,确保在生产工作中,零差错,零事故,提高生产安全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连云港东睦生产车间标语赫然写到“粗心是事故的温床,细心是生产的保障”。改过的生产法中第一百一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点加强了企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将安全意识落实到个人,直接影响切身利益,同样接受刑事责任的处罚。
在连云港东睦粉末冶金厂对每一个安全隐患都会要格外重视,因自身工作性质不同,属于粉末冶金类,不仅要应对金属粉尘的危害,更要注重机械伤人问题,在粉末冶金厂内大小机械上千台,有重达800吨的压机,随处可见的砂轮、车床、磨床、铣床等等,没一个机械都会给人造成严重的伤害。因此,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上岗的工作人员,都要接受安全隐患考核并实践考核合格才可以上岗工作。
通过培训,让连云港东睦安全管理人员进一步认识到该法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有效防范应对新问题、新风险,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